隱私權政策
隱私權政策內容規定如下,致力於保護個人資料及確保正確的流通。
拓自達電線株式會社及集團公司*(以下統稱「拓自達電線集團」。),將個人資料保護視為拓自達集團業務活動的基礎和社會責任,因此制訂隱私權政策並致力於對個人資料做正確的管理、使用及保護。
集團公司指拓自達電線株式會社網站內的「公司概要」中所刊載的「集團公司」。
1. 公司內部體制
針對顧客、業務夥伴、股東、應聘者等(以下統稱為「客戶等」。)的個人資料處理,拓自達電線集團採取設置專責人員等措施,於內部確立適當的組織體制,依據該專責人員的指示進行適當的保護與管理,並應對客戶等的公開、修正要求及其他諮詢事項。
2. 個人資料使用目的
拓自達電線集團對於客戶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做以下目的使用。如需超過以下使用目的範圍使用個人資料,我們將聯絡客戶等並通知使用目的,於獲得同意後始可使用。但是,拓自達電線集團將不會獲取「有關行政手續上使用識別特定個人的編號的法律」(以下稱「個人編號法」。)內所訂定的客戶等的個人編號。
目的
- 應對諮詢
- 寄送訂購之產品,以及為提供產品及服務時所需之確認及聯絡
- 產品銷售及提供服務相關的費用支付附帶工作
- 介紹有意購買的產品
- 電子郵件訂閱服務,以及拓自達電線集團網站(包含透過社群媒體的服務)上的服務之登錄、發送、確認及該服務相關之各種應對
- 發送希望獲取的電子報
- 使用設施時的應對及提供使用相關資訊
- 與業務夥伴(包含有成為業務夥伴可能的業者。以下皆同。)在業務上的聯絡、應對及管理。
- 公司法等所訂定的股東管理及介紹
- 向應聘者提供錄取等資訊,招募選拔及問卷調查
- 為改善拓自達電線集團的產品開發及行銷活動,以不特定個人的形式所進行的統計數據化
3. 個人資料共享
拓自達電線集團對於客戶等所提供的個人數據(特定個人資料除外),將做以下方式的共享。但是,共享不會超過為達成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
- 共享的個人資料項目 客戶等的公司資訊名稱、所屬部門、職稱、地址、姓名、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年齡、性別、電子郵件信箱等屬性資料,及由客戶等所提供的資料及諮詢等內容。
- 共享者範圍 拓自達電線集團
- 共享者使用目的 於「2.個人資料使用目的」所記載的使用目的
- 對共享個人數據的管理肩負責任者 拓自達電線株式會社
4. 個人資料的管理及保護
本公司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將進行適當的管理,努力防止外部的非法訪問、丟失、破壞、篡改和洩漏等風險,並採取適當、合理水準的安全措施。萬一有事故發生時將以最快速度做糾正處置。
5.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拓自達電線集團非獲得客戶等本人同意的前提下,不會將客戶等的個人資料向業務承攬者以外之第三方公開、提供。但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3條第1項所訂定例外內容、依據法令要求公開時、以及將個人資料處理委託給業務承攬者時、或進行上述共享時等,如此類有正當理由之情形則不在此限。
關於特定個人資料,無論客戶等是否同意,除業務承攬者、基於個人編號法及其他法令之情形,不會提供給第三方。
6. 承攬者的管理
拓自達電線集團根據前項規定,對公開客戶等個人資料的業務承攬者,將簽訂適當合同,並指導、監督其進行適當處理及保護。
7. 個人資料的公開、修正等、停止使用等
有關拓自達電線集團所持有的個人數據,當客戶等希望對自己的個人資料進行公開、修正等(修正、追加或刪除)、停止使用等(停止使用、清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時,只要在拓自達電線株式會社的窗口使用「諮詢表」進行聯絡,我們將在確認為本人後,在合理範圍內盡速處理。 但凡有侵害其他第三者權利時,或拓自達電線集團判斷為對拓自達電線集團合理開展業務有顯著影響時,或違反法令時,則不在此限。
8. 法令等的遵守
拓自達電線集團遵守與個人資料相關的法令及其他規範。
9. 持續改善個人資料保護體制
為妥善維護個人資料保護,拓自達電線集團將制定和運行基於本隱私權政策的規章制度等,定期對其內容進行監控,從而持續改善。
10. 傳達、貫徹及教育
拓自達電線集團在向董事、員工等傳達、貫徹本隱私權政策的同時,實施適當教育。
11. 諮詢
有關客戶等的個人資料的諮詢,將透過下列諮詢表進行服務。
此外,本隱私權政策可能於不通知的情況下變更,尚祈見諒。
- 隱私權政策相關商談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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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ese and English Only
員工等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
拓自達電線集團可能以下列目的為使用前提,對拓自達電線集團董事、相當於董事立場者、不論職稱從事拓自達電線集團業務者(以下稱「員工等」。)的個人資料做蒐集。在以下目的以外使用個人資料(「有關行政手續上使用識別特定個人的編號的法律」(以下稱「個人編號法」。)所訂定的個人編號除外。)時,將事前獲得員工等本人的同意。
目的
- 拓自達電線集團從員工等本人直接蒐集之個人資料(個人編號除外。),主要運用在人事及勞務、薪資計算及決定及支付、研習、免職及離職、其他僱用管理及業績管理,確保適當的業務營運,以及拓自達電線集團向員工等的聯絡等之用。
- 拓自達電線集團可能在上述以外,針對人事及勞務、薪資計算及決定及支付、研習、免職及離職、其他僱用管理及業績管理,確保適當的業務營運等為使用目的,從所屬上司或人事負責部門蒐集員工等的個人資料(個人編號除外)。
- 拓自達電線集團針對員工等的外調及派遣等,可能以僅於外調及派遣方的勞務管理所需範圍內使用為前提,向外調及派遣方提供自上述所得之資料(個人編號除外)。
- 拓自達電線集團對於員工等的健康資料(健康檢查結果、病歷、其他與健康有關資訊),僅用於保持及增進健康等對員工等有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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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自達電線集團針對員工等的個人編號,基於個人編號法,僅在以下事務必要範圍內使用。
- 與薪資、離職補償金、退休金相關之法定記錄等製作事務
- 就業保險申報事務
- 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申報事務
- 國民年金第3號被保險者申報事務
- 薪資、費用、契約金及獎金支付記錄製作事務
- 其他法令等訂定之個人編號相關事務
- 拓自達電線集團對員工等的個人資料,於員工等離職後不會歸還本人,已達成使用目的之資料,將負起責任進行銷毀。
- 於上述未載之內容,將遵循拓自達電線集團公開之隱私權政策。
2020年12月1日制訂